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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 主楼楼顶防水工程项目比价采购公告

作者:综合管理部 日期:2023-03-17 17:00:37 点击数:

一、比价采购条件

本次招标项目为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主楼楼顶防水工程项目,采购人为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,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,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,对该项目采取比价形式对其施工进行择优选定承包人。

二、采购项目情况

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主楼楼顶防水工程项目,具体如下:

1.施工面积:约2000平方米,以实际施工面积为准。

2.施工地点:菏泽市中华路501号,牡丹大酒店8楼楼顶约2507楼楼顶约850、三楼C会议室楼顶约400、二楼大堂楼顶约500

3.防水材料:工艺为SBS改性沥青防水卷材,厚度为3mm。提供的货物有清单,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。

4.工程质量:防水油做底层,新旧层面清理干净,边接、底连平推,保持整体平衡,管道周边应做加强处理;工程施工完工后甲方对施工面积、质量、厚度、外观是否符合要求进行验收,验收结果应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。工程保修期为5年,保修期间如有质量问题,施工方必须及时到场进行维修处理。  

5.工程承包方式为大包方式,公开招标采用一次报价方式,低价中标。最高限价为30/平方含材料运输、倒运、上料、垃圾清运费、施工机械、器具自备,9%税率专用增值税发票等因施工产生的相关费用)。承包人报价均不得高于控制价,否则自动废标。除有甲方签署的变更单外,结算价格按采购价格计算。

6.本次采购采购人不组织现场勘察,投标人自行查看施工现场,对施工范围及材料要求考虑完全进行自主落实,如有疑问第一时间询问。

7.投标人除按规定提供报价材料,需同提时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(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人授权委托书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)两份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。

8.本次采购施工工期为15日(若因天气原因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经双方确认予以延期)

供应商资格要求

1.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22条的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:

2.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

3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;

4.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;

5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
6.未被信用中国网站(www.creditchina.gov.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件当事人名单,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(www.ccgp.gov.cn)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
7.所投产品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技术标准;

8.投标人如为进口产品货物的代理商,还须提供产品制造商有效的授权函;

9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
四、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

1.报价截止时间202332117:30(北京时间)

2.报价地点中华路501号牡丹大酒店综合管理部。

2.报价单必须封装同时缴纳5000元竞标保证金。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,采购人不予受理。

五、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

标时间:2023年3229:00。

标地点: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

投标人可不到现场,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组织人员现场开封查看各投标人报价。

六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
本次采购公告在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发布。

采购人: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

联系人:杜经理      联系方式:0530-5292105



菏泽牡丹大酒店有限公司 主楼楼顶防水工程项目比价采购公告(图1)防水合同.docx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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